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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上天的弃儿 爱笑的小孩(第1页)

苍青色的群山,一座连着一座,山上长满了花草树木,一些鸟儿与野兽在山中或寻食或漫步,就在这群山中的最高一座山峰上,山峰笔直,好似直插云霄一般,李峰七人站在一块岩石上,瞭望低于脚下远处的云朵。

那云朵并不是真正的云朵,只是雾气形成的。莫云轩坐在轮椅上看的入迷,一会后,他看向李峰;“在来临之前,你们要听一个小故事吗?”

李峰六人点了点头,特别是小魔一听有故事听,更加期待起来。

莫云轩道;“从前有一个家族,家族很大流传很久,直到有一天那家族的领导者突然率领家族隐藏世间,不在过问江湖上的事情。尽管他们隐藏的很好,在许多年后,却还是被当初的敌人发现了,敌人趁着那家族已经失去的防备心,在夜色的掩盖下偷袭进来。那时那家族因为隐世,一部分人遁入大山中,没有和那个家族一起隐世,所以他们的敌人没有多少损伤就杀入家族门前。好巧不巧,那个家族领导者的妻子怀胎九月,眼看丈夫受伤,不顾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上前帮助丈夫战斗,被一人用一种阴森的掌法打中肚子。在那妻子被打中,那家族中那些隐在别处的老人赶来,击杀了敌人,可是那妻子却母子都濒临死亡,尽管最后妻子活了下来,也生下那不足十月的小孩,两人都没有死去一人,但是那小孩在出生就没有了双脚,身子奇差,从出生开始就生病不断,至于修武更加不可能。在一些人放弃那小孩的时候,谁想那长大了一些的小孩无意中看了一人一眼,那人就神魂颠倒。那小孩被查出拥有‘无暇之魂’,却因为那一掌的原因那完整的无暇之魂缺失了一半,一些人开心到沮丧。就算那妻子很爱那个小孩,觉得对不起他,就算那些老人也觉得亏欠那个孩子,就算那个家族拥有数以万计的灵药,也治不好从腹中被人打断的双腿。人们选择了放弃,就算隐世的那个家族也选择了放弃一个不能成为强者的小孩。仿佛天生就带着孤独出生,在黑暗中的小孩从孤独中学会了不哭,一直笑啊笑,笑啊笑,哪怕寂寞、别人的欺负那个小孩只会笑啊笑。笑到了六岁,那个笑着的小孩消失了,消失在那个家族中,独自一人躲在自己建起的楼里,过着被热闹包围独孤的生活。黑暗中,他学会了思考,加上那无暇之魂的原因,那小孩的脑袋更加厉害,既然自己已经不能成为强者,就成为霸主吧。一个并不需要战斗,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击杀强者的霸主。那小孩很聪明,又每时每刻的看着家族中珍藏起来的书籍,什么书都看,就算是讲一个流氓的书他也看,就算是诗词他也看,没有什么是他不看的,看完家族中的书,他就从外面买书看,他的母亲就不停的给他买书。在看书中,那小孩知道一个不能成为强者的霸主是不能站在明面的,他选择了包装自己,建立了云衣阁。他的手很巧,他的脑袋很灵活,他的资金很足,他用在五岁赚到的十万两黄金,他用他的脑袋想出一件件好看的衣服,他用的他手编织出一件件华丽到及至的衣服。托付给一个他在五岁救下的老者,让老者建立云衣阁,开始很难,但很快,那云衣阁的衣服被所有人承认,因为云衣阁会把一切,不论石头、皮、毛、统统做成衣服,还很好看,每一批都不重复。渐渐地云衣阁在全国遍地开花,那小孩让老者用一件件或华丽或古朴等等的衣服贡献给一些强者,让那些强者穿上云衣阁的衣服。那衣服本来就很好看又结实,那些强者穿上了,一些想打云衣阁注意的人不敢在行动。因为那小孩还在暗中放出一条条迷乱人视线的情报,又加上那些强者的确穿的是云衣阁的衣服,那些人开始相信那些消息。云衣阁快要成为第一衣服店的时候,那小孩没有行动,设计出一件件珠宝首饰、开启了星辰阁。两阁在人们眼中不是一体,却暗中互相扶持,很快,两阁同时成为天下最好之一的装饰店和衣服店。那小孩还是没有行动,建立起一个个企业,发展的足够强大。就在危险来临时,那小孩没有一丝自保能力,突然云衣阁把八十的积蓄捐给一个强大的国家,星辰阁把七十的积蓄捐给一个强大的门派,当着天下人的面捐的,说很是仰慕那两个势力。两个天下最好的企业的八十积蓄是多少?足以让那个国家和门派兴奋的不能自拔,放出惹云衣阁和星辰阁就是他们的敌人。危险解除了,那小孩还是没有行动,一边建立企业,一边不断往一些门派和国家捐钱。渐渐地,他们的盟友越来越多,不论敌人还是他们的盟友也知道云衣阁只是单纯的衣服店,那小孩也通过那老者说出‘云衣阁只是想做衣服,星辰阁只是想做珠宝首饰,钱无所谓,如果谁能保证云衣阁能安安静静的做衣服、星辰阁不被抢劫的做珠宝首饰,谁便是云衣阁和星辰阁下一个捐钱目标’。就在云衣阁没有危险的时候,已经九岁的小孩开始建立武装,通过明面的云衣阁和星辰阁与暗处等企业,瞬间成立天下最好的情报网。通过捐钱给一个个势力,吸取一个个天才加入云衣阁。企业和武装做的越来越大,还让天下都蒙在鼓里,那小孩厌倦了,觉得这样的日子无聊极了,便通过自己的势力找到一本本书籍,灵药,来修炼,来武装自己。渐渐地他不在管云衣阁,让云衣阁像水上的船随着水流而去。然而有一天,长大的小孩感到了一丝召唤,他出来了。把他建立在家族中里的那间云衣阁交给了他的弟弟,那个云衣阁里有着很多东西。他来到了坤城,与一个人对战起来。对战中;他突然发现;我活着,莫云轩活着!脑海中一直反反复复出现我活着,莫云轩活着。这种从没有体验过的战斗让莫云轩兴奋起来。从前,他莫云轩一句话可以要了一个天才的性命,可以让一个凡人变成天才,可是他太阴暗了,一直躲在世界黑暗的角落里,也太神秘了,神秘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莫云轩这个人。清楚的记得,那个值得信任的老人对他说过‘少主,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有时候老奴都在怀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莫云轩这个人,你太神秘了,神秘到如亲人的我也开始怀疑’。当时莫云轩只是笑了一下,然而某一瞬间,在黑暗中的莫云轩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他到底存不存在,自己这身体上的血肉,这完美的脸庞,甚至那失去双脚的双腿,是不是上天的一次玩笑?是不是一场镜花水月?然而当他与李峰战斗时,他发现了,莫云轩真的存在,从黑暗中来到了光明,从神秘中来到了现实,太真实了。就算战斗完,他依然大笑,也感谢那个让他感觉到存在的李峰。从那时起,他决定真正的放弃所有,暗处庞大的力量,分布世界的情报网,只留下了那一间寄存梦想的云衣阁。有时候世界真的很让人讨厌,为了那个李峰,他再次使用自己的力量,找出李建匀和金国勾搭的证据。但是这一次他感觉到了不一样,不在像是以前,为了为了而去使用力量,而是为了亲人去使用力量,这种感觉他不讨厌”

说着,莫云轩转过轮椅看向李峰六人;“当我双脚被你们发现的时候,我感到莫云轩真的存在,一直都在呢。我好开心,好兴奋,这是用再多的修为也换不来的东西。”

李峰抿着嘴巴,走到轮椅旁边坐下后瞭望远处;“存在,说穿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寻找存在,不论是梦想也好,成为发明家也罢,其实都是为了自己能感觉到自己存在。也许你以前很痛苦,现在,我只是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陪着你一直到老,不离不弃。”

雷刑哈哈一笑,听闻李峰的话后,道;“你确定吗?永远永远,只是太遥远。”

李峰还没说话,蛮虎就道;“我哥说一一定会是一,因为他从不轻易许下承诺,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

金鹰接着说道;“这便是李峰,一个必须完成说过诺言的李峰,因为他知道,如果说过的诺言不去完成,那还说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呢?”

小魔听的很仔细,听完莫云轩的话,脸色苦涩,双眼冒出泪水,直到李峰三人说完,他才道;“莫云轩,小魔大人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以后你的轮椅只有我能推。”

阿风一听,冷漠的双眼望着远处道;“那你既不是把雷刑抛弃了?”

雷刑摇了摇头;“要知道人可是每一刻都在变,我想只要我把我的过往对小魔说说,他一定会改变主意,当然,我的过往没有莫云轩的丰富多彩,也没有争霸天下的布局,更没有莫云轩的聪明。五岁?那时我还在玩过家家呢。”

李峰看向雷刑道;“相比来说,我可以肯定你们的过往比我的要精彩的多,但那只是过往,在精彩也只是回忆,所以我们要把未来经营的比过往好的很多。”

说完,李峰起身推着莫云轩的轮椅走向别处,留下一句话;“一个没有双脚的人可跟不上我们的脚步。缺点?在我这里并不存在呢。”

这一听,金鹰几人双眼出现惊喜。小魔并不懂什么意识,想要去问,却被蛮虎一把拉入怀中,看着李峰把莫云轩抬起盘腿放在山石上后,蛮虎道;“仔细看。”

小魔恩了一声,一言不发,认真的看着李峰两人那边。

李峰把莫云轩放在山石上后,自己盘坐在莫云轩的正面,看着莫云轩道;“聪明如莫云轩的你,应该知道所有一切了,所以”

莫云轩摆了摆手;“是我的就是我的,如果不是,只能说是天意安排,我不会沮丧,你只管去做好了。”

说完,莫云轩拿出一根银针插入胸口,射出一道心血递给李峰道;“你需要它。”

李峰微微一笑,不在多说,拿着心血往手臂上的剑侠客图案一抹,就看那血像是一张泡入水里的卫生纸被剑侠客图案吸收进去。看见血液被剑侠客吸收,李峰让莫云轩开始着手准备,便拿那双千刀千剑之眼一望剑侠客的双眼,就进入空间里,空间依然还是那个模样,宽阔好似无边的大厅,被其中的黄金柱子发出的光一照耀,显得金碧辉煌,空气中也好似漂浮一些金蒙蒙虚幻的雾气,让李峰一时间迷醉其中,然而随着轰隆一声巨响,那内藏着千里神行的黄金柱被莫云轩的血液一注入,射出一道金光遁入空中,消失不见,而那柱子也陷入地下。

空气中顿时出现密密麻麻的字,有横扫千军第二式出现的,有千里神行出现的,有莫云轩得到千里神行出现的。

第一个,横扫千军第二式出现时的字体;“恭喜你继承者,随着你日夜的努力,终于得到横扫千军第二式,那极具威力的一招,一旦得到,第一式也将会提升许多,等待你慢慢发现,记住,横扫千军包括这空间内所有的武技都是‘成长性’的武技,不可以以为修为高了就以为第一式跟不上你的节奏。就到这里,等第三式出现时,我们在多说一些。”

看完,李峰转头一看内藏横扫千军的那根柱子,果然那柱身已经亮了三分之二。

又转头看向第二行,得到千里神行出现的字;“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速度,只要有超越所有人的速度便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便可以没有人能击杀了你。不论从哪里来说,都能体现出速度的重要性。两位修为一般高低的武者对打,速度快的必定占到上风,慢的只能被牵制住。那么什么才可以叫做速度?是比风要柔?是比闪电要急?是比落雷要快?还是超越了所有?不对,比落雷快的速度,不是最快的速度,有很多种速度能与它相比比它要快。那么到底有没有一种速度是最快的?比如那梦幻西游中,大唐弟子身在别国只要有千里神行就可以瞬间回到门派,这是一种穿越了空间的速度,这便是千里神行。当然,比空间快的速度也有,就是时间的速度,能不能有一种速度在一秒之内出现在千里之外?有,这个答案我需要继承者你给我。加油吧继承者,让穿越空间,同等时间的速度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大声的告诉世人,有这么一种比落雷要快的速度存在在你这里!!!”

看到这里,李峰肯定的对着陷入地面的柱子点点头,便看向第三行;“无暇之魂代表着天真、阳光、绝顶聪明、完美的脸庞与身材、这统统是无暇之魂的实体化表现,拥有者,女、倾城倾国、男、貌美如玉。伦聪明、拥有无暇之魂的人必定是最聪明的之一。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拥有无暇之魂者绝对会是上天的宠儿,也是家庭的宠儿。可是他,并没有如此幸福,甚至连普通人也比不上,让他从出生就要被黑暗笼罩,从小就被人辱骂,从上天的宠儿变成上天的弃儿,从家庭的宠儿变成家庭的缺点,但也正是无暇之魂,那打中腹部的一掌才没有把他打死,或者变成白痴。也许命中早已注定,他必须要遇到你,因为遇到你,他才能变得完整,变得幸福。这样来说,继承者你应该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好好对待他,把他所没有尝受到的统统一丝不落的补给他,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需要做的。下一次再见,我感受到了下一次见面不会太远,再见,继承者,好好努力,寻找下一个伙伴。”

所有字刚刚看完,那根内藏千里神行的柱子便完全陷入地面,连让李峰道别的时间也没有留下。

看着这又少了一根柱子的大厅,还没有多想,忽然那完全陷入地面内藏千里神行的柱子射出一道道金色的光华进入李峰的脑海内,没有多想,一瞬间已经明白那金色光华是什么,李峰心神一动,回到体内,就看见莫云轩脸冒大汗,全身缩成一团,痛苦不堪。

那千里神行的光芒穿过空间进入莫云轩体内时,留下一句话;“赐你,完整之身。”

也许听起来没有蛮虎雷刑得到时说的话霸道,但想一想便能体会到其中厉害,要知道莫云轩的脚就算是神仙也医治不好,而且最重要的便是那就算通过墓中游戏已经快要完整的无暇之魂,并没有完整,要是让莫云轩这样拥有庞大势力,就算他使出全部的力量在加上家庭的帮助,最少也要十年,才能把那无暇之魂变得完整,而且还不一定,也许一辈子也不行,毕竟这无暇之魂天赋是天赐级别的,也没有任何一人能把缺失的天赋填满过。可是现在,那一句;完整之身。不光治好莫云轩的腿,还能把无暇之魂变得完整。

完整代表完美!!!

完美代表完整的无暇之魂才是无暇之魂!!!

所以此时就算莫云轩很痛很痛,他依然对着几人挤出一丝笑容;“这样的痛换取完整之身很划算”

话才说到一半,双眼充满痛苦,隐隐要流出痛泪,脸庞狰狞的不成模样,上下牙关紧紧闭在一起好似要咬碎一般。

雷刑几人也明白这样的痛是他们所有人都要尝受的,也知道没有人可以代替莫云轩分担,只能担忧的看着莫云轩,双手紧握。而小魔更是不敢去看此时的莫云轩,趴在雷刑的胸口,躲躲闪闪的偷看莫云轩,眼中无比担忧,又听出李峰几人的对话,知道这样的苦虽然很痛,但对莫云轩很好,便心中为莫云轩加油,一定要挺过去。

就在几人担忧的时候,时间悠悠而过,太阳开始从地平面升起,越升越高,就要把那金色的曙光洒落在山顶上的李峰几人身上。而就在这时,莫云轩那被衣服挡住的双脚突然一阵光华大亮,一双洁白如玉的双脚正在白骨生肉,长出来。

直到曙光透过云顶,洒落在李峰等人身上时,莫云轩那痛苦的脸庞完全消失,露出笑容,盯着那一双欺霜赛雪的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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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悲剧280天  这皇子妃我不当了  师兄撩妹日常宠  白孔雀  神魔九玄天  藏不住就不藏了  穿越后,我成了秦始皇  我老婆超棒  阴鸷反派大美人偏要不信命  樊笼  分手就得回去继承亿万家产  我还有第三只眼  道情解命  偏偏只想娇纵你  藏金枝  最强科技制造商  人类与械魂  穿书嫁给残疾王爷之后  我在黑主学院开直播  少年通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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