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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心满眼的喜欢(第1页)

狗狗两岁半了。

三个月的时候抱回来,那么小的一个肉团子,彼时在宠物店一排排的笼子里,它是最乖巧的,不叫不闹,专心致志啃自己的玩具。它的两个哥哥看起来更好看,它是女孩子,颜值上略逊些。把它们仨放在宠物店的地上,它是第一个冲到角落里的水盆旁,埋头喝水,稳准快……

不那么好看就不那么好看吧,乖巧、聪明、看着就不咋让人费心,就它了。

所有的这些,我晚些时候才知道,都是套路、都是演技。

忘了说了,它是一只拉布拉多。毛发是白色吐司toast过的那种微焦颜色。

家门口的穿衣镜前,有一只拉布拉多的摆件,古铜色,趴着的姿势,戴着眼镜和瓜皮帽,斯文老实的样子。摆件是十年前母上送我的,彼时她察觉我有养狗的迹象,特意买来给我,“和真狗狗一模一样大,放在门口看家,你就不用买真的狗狗了。”所以我一直以为拉布拉多就这么大,所谓的中大型犬,也就这样吧。

我晚些时候才知道,我又错了。

此刻它趴在我脚边,八十斤的身躯,随着呼噜声上下起伏。再看看门口的那个摆件,体积已经不是一点误差的问题了,那摆件根本就是个微缩版。

之前提到的乖巧、聪慧、不让人费心,也不完全不沾边,在吃这件事上,当真是全面符合。百分之两百的智商和心思,全用在了吃上。没有它不想吃的,也没有它吃不下去的,更没有什么可以躲过它的耳目能被我偷偷吃掉的……每每看到机场火车站地铁的拉布拉多工作犬,我是真心觉得什么叫做物尽所用、狗尽其能。

不得不说到每天两次陪它遛弯这事。我这么宅的一个人,雷打不动、晨昏定省的节奏,早晚不得不各出去一次。一路上,防着它乱吃东西、防着它扑在老人孩子身上、防着它追鸟撵猫、防着它欢脱暴走……我这么i的一个人,不得不和迎面过来的其他遛狗人打招呼、聊聊各家的狗子,从狗粮到掉毛到性格到狗学校……很神奇的是,带着狗,大家是彼此熟悉的,饭团爸爸、露cky妈妈……不带狗时,哪怕擦肩而过也认不出彼此来。因为它,我甚至失去了身份的标识。

可是,我离不开它了。

我不曾拥有这样的感情,在它眼里,我就是它的全部,无论我做什么,它都默默接纳、满心欢喜地望着我。哪怕我骂骂咧咧从它嘴里抢出来被人扔在路边草坪里的半根火腿肠,在它的脑袋上敲上一记,它依然满心满眼望着我、靠着我,“我知道我做错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呀……”

我在家的时候,它寸步不离,虽然最爱的地方是厨房和放它小零食的柜子,但我在任何地方,它都会蜷在脚边酣睡。只要我起身,不管多困,它都会起身,睡眼惺忪地跟着,去下一个我去的地方接着睡。

我出门的时候,它总是睡在离门最近的沙发上。回家打开门的瞬间,它会叼着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以无比热情的方式迎接我、靠近我、拥抱我,水猎犬的尾巴抽在腿上,是真的痛……不过,那是满心满眼的喜欢。

有人说,养一只狗,是自己被重新养育的过程。

无比赞同。

全方位的接纳、包容,没有评判、指责,只是满心满眼的喜欢。这样珍贵的、从前不敢想象的被对待的方式,它统统给我了。

每天早晨陪它散步,都是很早的早晨,公园里只有我俩。什么花开了,什么花落了,江上晨雾里的大船往复不休。我偶尔和它说说话,我们彼此满心满眼的喜欢。

buff发动后所有人疯狂迷恋我  天灵灵地灵灵  鬼童禁忌  恋爱百分百:甜心往哪跑  穿进狗血文后我靠发疯活得潇洒  我在江湖用美食攻略了夫君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装过  苍生之外  不要爱上杀猪佬!  修仙从钻木取火开始  掉马后我被徒弟拿捏了  手掌  六零年代:平淡如她  [娱乐圈]改行当爱豆后我成了顶流  七宗罪  神奇宝贝:羁绊的旅途  我的文章总被锁  全球升格  病弱小瞎子要被哄  我在古代开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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