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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重新坐上刘大鸿的金杯车,就往G市的郊区跑。
邓小玲抱着刘涛坐在前面,一路向许韵介绍着G市:“十年前,这边还是农村,但十年后,高楼大厦多到数不清,G市现在发展的越来越好了,对了,你晚上有住的地方吗?”
第104章方便之门
因为从打工到合作,跨度太大,所以邓小玲不敢再自作主张。
“没有哦,可能要麻烦玲表姐了。”许韵难得露出一丝腼腆。
“这有什么麻烦的,工厂那边有的是空房,说起来,你应该有很多年没见到小娟了吧?”
“娟表姐吗?是很多年没看到她了,今年清明去给爷爷扫墓,也没看到她。”
邓小娟是邓小玲的亲妹妹,两姐妹有一个共同的特色,那就是心高气傲,但邓小娟比不上邓小玲,一个是曾经的学霸,一个是曾经的学渣,所以邓小娟是命如纸薄,自从离婚后,就来投靠了姐姐邓小玲,寄人篱下的赚点生活费。
最可笑的是,邓小娟老以为自已有几分姿色,就一心想嫁国外。
“现在小娟帮我打理工厂,你们可以跟她一块住。”邓小玲难得大方的说道。
话说的不清不楚,但许韵心里清楚的很,邓小玲今天确实是难得大方了。
据她的回忆,邓小玲算是很有远见的女人,早在她和刘大鸿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就在G市郊区买了一块地皮,随着十年的飞速发展,G市扩了几个区域,其中就包括邓小玲当初买下的那块地皮。
虽然占地面积不大,只有一百五十六个平方,但G市成为了一线城市后,那点寸土,眨眼就成了寸金,做个小工厂完全绰绰有余。
而早在六、七年前,邓小玲就把这块地皮,建成了五层楼家用住房,因为隔市区太远,所以她把一楼改成了裁剪房,二楼成了车间,三楼隔成了工人宿舍,四楼当仓库,独留五楼拿来自已住。
回想自已上一世,许桠和苗淑凤因为邓小玲的一句话,冒冒失失的送她去学医,毕业后她到了G市,就发现邓小玲,根本就没有能耐帮她介绍到医院,再后来,她就成了邓小玲手里的打工妹,就在邓小玲的小工厂这里,住了整整三年,渡过了青春期最美好的雨季。
那三年,邓小玲可从来没让她住过五楼,她一直跟其她的打工妹住在三楼的宿舍,一开始跟着车工学缝纫打杂当小工,干了一年,又把她调到店里当营业员,当营业员的那些日子,她还得负责当保姆。
比如说,早上起床给刘涛做早餐,侍侯着小祖宗吃完后,又赶紧送小祖宗去上学,掐着点回来,就赶紧去店里开早市,忙到中午,又要立马回来做中饭,下午又转去成衣仓库打包发货,晚上再接着搞卫生。
里里外外,很多不归女人做的体力活,她也必须要做,两百多斤一个的货包,必须要在天黑前全部发出去,而可笑的是,她当牛做马,随传随到的做了三年,邓小玲给她的工资,始终是每月五百。
那时她看济公传的时候,一听到“走啊走,乐啊乐,那里不平那有我”,她就觉得,歌词应该改成,那里有事那有我……
不过,到了剩女年龄后,许韵就不再把邓小玲苛刻过她的事,当成事儿了,相反,她有点感激邓小玲,正因为尝过苦,她才明白什么叫苦尽甘来,也正因为那三年,她喜欢上做衣服,后来才踏上服装设计的大路。
“到了,下车吧。”邓小玲有些骄傲的下了车。
许韵也慢慢的拉回意识,回头拽着李小英看向前面的五屋楼。
刘大鸿用胳膊夹着皮包打开了门,刘涛跟只猴一样,窜了进去,如同示威般的大声喊着:“姨妈,姨妈,我来了。”
许韵抬头笑了笑,小鬼头不肯叫她小姨妈,却故意大声喊邓小娟,用意就是,就不叫你,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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